检察官是在各级检察机关工作,依法直接行使各项检察职权的检察人员,是检察机关依法进行法律监督的有生力量。检察机关依法承担的特定职能决定了检察官所负有的职责和义务。
关于检察官的职责,根据检察官法及其他相关法律的规定,可以分为三部分。第一,代表国家进行公诉。即检察院对所有侦查终结的刑事犯罪案件进行审查,认为应当向法院提起公诉的,在依法提起公诉时检察官要以公诉人的身份出庭支持公诉,代表国家对犯罪提出指控,证实其犯罪事实,要求依法对其进行惩处。法院进行审判后,检察院认为判决或者裁定确有错误提出抗诉的,检察官也要出庭予以支持。第二,对法律规定由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的犯罪案件进行侦查。即代表检察机关直接行使对贪污贿赂犯罪、渎职犯罪及滥用职权侵犯公民人身权利、民主权利的犯罪进行立案侦查的权力,履行纠举贪渎的职责。第三,依法进行诉讼监督工作。即依照法律规定行使检察机关的其他监督权力,包括侦查监督权、审判监督权、执行监督权、受理申诉控告权及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权等,在行使这些监督权力的过程中,严格履行监督国家法律统一、正确实施的神圣职责。
关于检察官必须承担的义务,检察官法规定,检察官应当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;履行职责必须以事实为根据,以法律为准绳,秉公执法,不得徇私枉法;维护国家利益,维护公民、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;清正廉明,忠于职守,遵守纪律;保守国家秘密和检察工作秘密;接受法律监督和人民群众监督。检察官的义务体现了检察官法对检察官履行其法定职责的纪律要求,是检察官必须遵守的行为规范,也是检察官履行其法定职责的必要保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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